索 引 号:005254528/2015-007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 | |
文 号:郑开管文〔2015〕94号 | 成文日期:2015-04-29 | 发布日期:2015-04-2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局、办,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地铁一号线二期工程高新区范围内建设协调工作,加快推进我区轨道交通的建设。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地铁一号线二期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成员
指挥长:李金勇 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付国乾 监察审计局副局长
李秋红 财政局局长
潘 军 规划局副局长
王凯胜 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郭 伟 建设环保局局长
王军亮 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聂 鑫 房屋征收办主任
孙聚岭 市政局局长
董建刚 供水公司经理
田志建 热力公司副经理
杨中伟 枫杨办事处书记
徐鸿科 梧桐办事处书记
马喜书 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 萍 供电分局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建设环保局,由郭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建设环保局负责做好与市轨道交通有关建设部门的总体对接与协调工作,以及相关工作的部署制定。
2.规划局负责地铁工程涉及的土地及建筑的有关规划审批手续。
3.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地铁工程涉及集体土地的征用、报批、收储工作。
4.财政局负责地铁沿线征迁款的及时拨付工作。
5.房屋征收办负责地铁沿线国有土地及地面各类附属物征迁工作。
6.监察审计局(纪委)负责对征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7.市政局负责地铁沿线绿化工程的拆改工作。
8.供水公司、热力公司和供电分局负责地铁工程建设中供水、供电和热力管网的改造与修复工作。
9.公安分局负责交通疏导和信号灯改建。
10.枫杨、梧桐办事处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土地及附属物征迁工作,协调解决好地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群众纠纷、阻工等问题,确保我区地铁建设顺利推进。
11.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沿线国有土地的收储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作,主动、积极配合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确保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主动对接,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配合做好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三)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协作与配合,不得推诿扯皮,确保地铁一号线二期工程建设圆满完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积极对接,及时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善于化解矛盾。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