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354/2015-0006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规范性文件 | |
文 号:郑质监发〔2015〕12号 | 成文日期:2015-04-30 | 发布日期:2015-04-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郑质监发〔2015〕12号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处室,市局稽查大队:
为深入贯彻《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郑政[2015]2号),切实加强我市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质监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抓改革创新、强投资开放、促结构转型、求民生改善”总要求,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坚持放管并重,实行宽进严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经济活动监管职能,加强经济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经济活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法治化市场环境。
公正透明。坚持市场监管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责权一致。落实市场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落实市场主体行为规范责任、部门市场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领导责任。
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同治理,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违法必究。加大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各类案件的打击处置力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问责制等制度,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管等行为的发生。
三、领导组织
为更好的开展加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管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工作,市局成立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品质量监督处,张宇洁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何增涛
副组长:张建庄、职玉森、韩冬生、尚建国、王拥军、
李海陆、刘国权、徐留锋
组 员:刘清江、张宇洁、李宗伟、李晓虎、程锦辉、杨颖、杨军宝
四、加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管理
(一)强化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1、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全市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企业质量信用报告》主动发布制度;“质讯通”质量评价平台上线运行,动员全民开展质量评价,逐步形成郑州质量“大数据”;继续在全市企业开展质量诚信建设等级评价工作。 (牵头单位:质量处)
2、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积极开展“质量月”主题活动,发动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积极参与活动;在全市获得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的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力争新推动100家以上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有利于企业首席质量官又好又快发展的新举措,将首席质量官作为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省名牌等质量荣誉的优先推荐条件之一。继续推进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质量处)
3、开展质量统计分析。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优化抽样方案,做好样本企业相关信息的产品抽样、合格判定准则、组织检测、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将产品质量与经济发展质量有机结合,围绕“双提高”及时编制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牵头单位:质量处)
4、加强全市认证认可监管机制建设。积极推广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开展系列有针对性的认证推动活动。一是继续推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农产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活动,重点引导和推广低碳和能源体系认证及有机认证工作。二是把认证纳入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的条件之一,积极推动政府、工程使用认证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三是把认证纳入政府质量奖、名牌产品认定、质量诚信建设等级推荐等的必备条件,促使企业查找本身的不足和差距,主动加强管理,采取措施,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四是利用3C认证制度,从产业整合、技术措施和市场准入等方面入手,推动企业缩短技术差距,实现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
(牵头单位:质量处)
加强管理体系认证监管工作,不断提高认证监管工作的有效性,维护认证市场秩序。强化证后监管,重点加强涉及民生和安全重点领域的认证监管,开展产品认证有效性和一致性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伪造、冒用和非法买卖认证标志以及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加强资质认定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维护认证认可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质量处)
(二)强化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产品标准管理体系
1、修订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进一步理顺标准化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目标和保障措施。协调标准化战略实施的16个成员单位,整体提升标准水平,充分发挥食药、工信、安监、环保、农业、城建、公安、交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广泛开展相关领域的标准化研究及制订工作。 (牵头单位:标准化处)
2、鼓励我市优势企(事)业单位组建全国(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争取更多国家的(省)级标准化技术机构落户郑州。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我市优势技术和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在规模化行业中探索制定团体标准。 (牵头单位:标准化处)
3、引导鼓励生产企业建立完善以技术标准为核心的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牵头单位:标准化处)
4、引导鼓励服务型企业建立完善报务质量标准、服务保障和支撑标准,争创建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牵头单位:标准化处)
5、突出抓好公共信息标识标准的实施与应用,规范现有标识标牌,提高城市开放水平和整体形象。(牵头单位:标准化处)
6、开展形式多样的标准化业务培训活动,努力培养一批会“写标准化、用标准”的标准化人才队伍。 (牵头单位:标准化处)
(三)强化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体系
1、突出抓好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结合我省制定的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目录,提高消费品抽查比重,增加抽样的品种和批次数,扩大监督范围。推进重点消费品分类监管。大力实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尽快将重点消费品生产企业纳入分类监管范围,落实差别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强化消费品质量问题处置。严格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加大质量问题突出企业约谈力度,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向公众提供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推动消费品质量社会共治。通过采取质量分析和问题通报、警示、督办等措施,推动地方政府发挥领导作用,形成监管的叠加效应。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协作,推动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搭建各方参与平台,发挥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选择和监督作用。 (牵头单位:监督处)
2、突出抓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帮扶电商生产企业提升质量保障能力。积极为电商生产企业提供质量管理培训服务。组织专家“问诊把脉”,帮助查找质量问题,改进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源头管控能力。会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对电商产品生产集聚区的监管和服务力度,培育一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助力电商经营企业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实现电商企业产品质量信息互联互通。严厉打击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以网上热销、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大众消费品为重点,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不合格产品追溯生产源头,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 (牵头单位:监督处)
3、突出抓好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依法严格食品相关产品事前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紧密围绕食品相关产品材质迁移安全元素,突出预先防控和安全监管,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专项检查等措施,基本覆盖高风险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推进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创新。围绕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管控,探索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为基层质监部门履职创造条件。
(牵头单位:监督处)
4、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监管,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开展产业集聚区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分析产业集聚区的质量状况,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发力,细化质量提升目标、措施和要求,积极培育质量提升示范项目,促进提升产业集聚区质量整体水平。开展质量问题突出区域质量提升行动。结合当地优势产业特色产品,针对突出问题,加大对质量问题突出区域整治力度,服务提质增效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产品质量提升。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我市将重点围绕纺织服装、电线电缆等2类重点产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量化提升指标,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针对重点提升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综合运用许可准入、监督抽查等手段,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监督处)
5、深化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改革。完善以随机检查为重点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公开相关工作的依据、内容及规范,采取专家评审研判的方式确定监督检查产品类别,探索以遴选等方式科学确定承检机构,增强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建立健全承担监督检查检验工作的制度规范,严格落实承检机构抽检分离。加强产品质量分析,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不合格后处理结果信息发布力度。加大检查后处理工作力度,依法严格检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逐步实行监督检查计划下达、执行、数据报送汇总电子化。统筹产品质量监管手段。加强职能统筹,强力推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后处理结果“双公开”,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对消费品安全、质量提升、证后监管、分类监管等工作的推动作用,增强产品质量监督整体合力。立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监督检查、风险监测、生产许可、分类监管、公开曝光、质量约谈等手段,探索形成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新机制。减少定期监督检查检验批次。在统筹分析辖区质量问题、质量监督需要的基础上,实事求是测算产品质量监督经费需求,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依法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经费,特别是监督抽查经费足额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减少定期监督检查检验批次,逐步取消向企业收取检验费用的定检收费制度。 (牵头单位:监督处)
6、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制度。提升风险信息利用效率。整合现有风险信息资源,及时发现、密切跟踪质量安全敏感信息,加强对风险信息的整合和集成分析,提高风险数据交互应用水平。探索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调查。提高风险评估能力。尝试建立专家评估机制,加强对抽检结果、日常监管等信息的分析研判,结合产业集聚情况,选择重点行业和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实现风险处置常态化、规范化。研究制定郑州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控办法(试行),规范关键环节,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发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规范风险警示内容和流程。根据风险危害程度,积极探索风险通报、约谈、下架收回、执法查处等风险处置措施,实现风险处置规范化。 (牵头单位:监督处)
(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1、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突出抓好重点设备、重点领域隐患治理;探索建立使用管理者首付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完善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运用市场手段,建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倒逼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牵头单位:特安处)
2、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研究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综合执法联动协调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切实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和威慑力;依法依规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办一批大案要案,有效威慑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上级重点督办的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明查暗访和督查督办力度。 (牵头单位:特安处)
3、加大风险防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建立日常监督检查与安全大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有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风险防控工作,排除安全隐患,守住安全底线,有效规避监管责任。
(牵头单位:特安处)
4、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市政府出台《郑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郑州市车用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做好移动式压力容器物联网应用、老旧气瓶集中定点报废、小锅炉隐患查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保障等工作。 (牵头单位:特安处)
5、集中力量,打好三大战役。打好电梯大会战。加快“96333”电梯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步伐,完善电梯救援体系,全面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开展压力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攻坚战。进一步查清压力管道数量和安全状况,不断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实效。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攻坚战。加强部门联动,构建锅炉安全、节能与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促进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协调统一;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为主要手段,组织开展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牵头单位:特安处)
(五)强化质量技术监督监管执法保障
1、严格落实“五单一网”制度改革。根据质监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对质监部门现有行政权力事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核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确定的权力事项,进行标准化配置,规范程序,明确实施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及申报要求等。要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优化运行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做好省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无缝对接、落实到位。(牵头单位:法规处)
2、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备案。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郑州市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我局2014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和市场正常秩序;违法或变相设定许可、违法设定收费项目等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修订。
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将扰乱市场公平竞争,以备案、年检、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许可的内容作为审查重点,并每年组织开展对全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要求及时对规范性文件及清理结果进行备案并公示。(牵头单位:法规处)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立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职能,围绕重点任务,组织力量认真开展研究,加强沟通衔接,共同做好我市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有关工作。
(二)加强领导,细致分工。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要健全评价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奖惩结合,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各相关业务处室和稽查大队人员组成督查组,每月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行动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督查情况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联系人:尹志宏 电话:67184801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4月30日
主办: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