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354/2015-0006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规范性文件 | |
文 号:郑质监特发〔2015〕14号 | 成文日期:2015-04-27 | 发布日期:2015-04-2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郑质监特发〔2015〕14号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开展“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
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一”将至,为确保节日前后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人民群众生活、节日旅游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4月27日至5月8日。
二、检查重点
此次安全大检查的范围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易燃易爆介质设备为重点范围,包括:各旅游景区和游乐经营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机动车辆、客运索道;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气瓶充装站、检验站以及其它重点监控设备。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与安监、旅游、住建等部门密切协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等工作,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督查,亲自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事故。
2、各单位要积极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安全大检查活动要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经营单位的自查自纠相结合,要和地方政府网格化监管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挥网格效能,深入细致排查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地方政府,依法依规处理。
3、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电话畅通,及时报告和处理有关问题。大检查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将工作总结于5月10日前上报特安处邮箱。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4月27日
主办: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安处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