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 引 号005299435/2015-0008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新郑市水务局:关 键 词人大会议,53号建议:
文    号新水〔2015〕 11号:成文日期2015-04-28:发布日期2015-04-30:
体    裁函: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晓菊、张玉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郭店污水处理厂排放出的中水进行综合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省、郑州市不断加大对水利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我市紧紧抢抓机遇,先后争取了2009-2013年度农用机井升级改造、2010-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度郑州市财政统筹项目县、201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统筹县、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黄水河、双洎河河道综合治理等项目,极大改善了农田灌溉条件,增强了防洪减灾能力;同时,我市也自筹资金实施了农用机井升级改造、湿地公园建设等项目。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水利建设和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继续加大投资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并逐渐探索完善工程管护机制。

潮河作为我市主要河流之一,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地下水的下降,地表水日益枯竭。郭店污水厂的建设,为潮河的治理提供了条件,新老107连接线、华南城、华商匯的建成,潮河治理显得更加紧迫。为此,在编制“十三五”规划中,已将潮河综合治理项目列入。该项目实施后,将极大改善河道两侧生态环境,并带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感谢您对新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市水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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