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4528/2015-006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郑开管办〔2015〕24号 | 成文日期:2015-05-07 | 发布日期:2015-05-0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局、办,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科学减灾 依法应对”,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宣传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科学减灾 依法应对”主题,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防灾减灾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面对日趋严峻的灾害风险形势,必须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防灾减灾有关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115号)精神,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科学减灾 依法应对”这个主题,科学分析和研究防灾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防灾减灾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快科技成果在防灾减灾领域的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大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力度,提升综合减灾能力。同时,要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法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普及防灾减灾法律知识。要通过开展一系列防灾减灾活动,将科学思维和法制观念贯穿防灾减灾救灾的全过程,促进全区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有力提升防灾减灾工作的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
二、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区域和行业特点,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认真研究所在区域主要的灾害风险,分析重点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的薄弱环节,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推动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家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发挥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重特大自然灾害遗址和有关纪念馆的教育警示作用。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等普及灾害风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高新区定于5月10日上午在高新区中心广场开展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活动。
三、深入推进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党员社区居民、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学校、医院、居民区、车站、大型商场、影剧院、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编制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摸清灾害风险底数。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分期分批开展治理行动,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尽量大可能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发挥专家学者的决策支持作用,尊重科学,依靠法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地震、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以及火灾、煤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和综合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学校、医院、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在宣传周活动期间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演练,进一步推进各级各类人员强化意识,熟悉预案,认清职责,提高技能。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宣传周各项活动。活动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19日前报高新区党政办(联系电话67983566,电子信箱16749915@qq.com)。
附件:郑州高新区2015年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015年5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