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97863874/2015-00243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疗卫生/业务信息/医疗体制改革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卫生,医疗 | |
文 号:荥政文〔2015〕78号 | 成文日期:2015-05-07 | 发布日期:2015-05-1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妇幼保健院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市妇幼保健院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通知如下:
组 长: 李云峰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李凤芝 副市长
副 组 长: 夏日红 市公安局局长
赵卫华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 王燕飞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首军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王超峰 市信访局局长
陈金洲 市审计局局长
贾学军 市司法局局长
刘 剑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刘胜勇 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朝森 市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奇杰 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合义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何玉杰 市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王迎建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胜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智 市财政局纪委书记
孙保宏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应急办,史冠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消。
荥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