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郑州市长城机器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14年度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称号的决定

索 引 号:397863874/2015-00240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市场,其他
文    号:荥政文〔2015〕81号成文日期:2015-05-07发布日期:2015-05-11
体    裁:决定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郑州市长城机器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14年度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称号的决定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郑州市长城机器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14年度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称号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自主创新中的促进作用,形成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的工作格局,增强我市企业、区域核心竞争力,根据《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荥政文〔2014〕31号),经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评审,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郑州市长城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河南通利机器制造有限公司、郑州翎羽新材料有限公司3家企业“荥阳市2014年度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称号,并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在我市知识产权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提升自身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巩固提高知识产权优势,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各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业要以受表彰的企业为榜样,深入贯彻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建设“四个荥阳”做出更大的贡献。

 

 

                    荥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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