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5-000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民生工程 | |
文 号:登政办〔2015〕19号 | 成文日期:2015-06-01 | 发布日期:2015-06-0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我市承担的2015年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按照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现对各项任务予以分解明确,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明确责任,建立台账。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承办的工作任务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要明确定分管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时间节点、完成时限。同时,各配合单位要主动与责任单位对接,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办理情况,实行月报制,每月26日前,各责任单位须将本月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行政正职签字、加盖印章)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对该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月通报、季考评,年终综合考核验收。 2015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