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22/2015-0006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君召乡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6-03 | 发布日期:2015-06-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加强宣传。乡纪委、民政所、财政所组成低保审核小组,召开低保审核专项会议,明确低保对象申报标准,发放相关资料。
二、加强评议。各村由村组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7-9人组成评议小组,召开评议大会,对低保对象名单评议并进行张榜公示。
三、加强审核。市民政局和乡民政所对全乡1896户、2011人的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抽查并进行张榜公示,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以权定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防止漏保、错保,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