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和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同意对
中牟县2015年度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进行立项批复
经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和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在对我县申报的中牟县2015年度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资料进行审查后,认为资料齐全,同意对中牟县2015年度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进行立项。并于 2015年6月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中牟县2015年度狼城岗镇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目立项的批复》、《关于中牟县2015年度狼城岗镇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目立项的批复》、《关于中牟县2015年度雁鸣湖镇第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立项的批复》、《关于中牟县2015年度雁鸣湖镇第四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立项的批复》、《关于中牟县2015年度雁鸣湖镇第五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立项的批复》。要求我县按批准的项目建设任务,依据有关规定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工并通过验收。
根据项目进度安排,项目立项的批复后,由中牟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指导项目业主狼城岗镇、雁鸣湖镇及时开展项目施工招标、项目工程建设工作。
中牟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