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梧桐办事处关于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59242771X/2015-0005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高新区梧桐办事处关 键 词:政务,通知,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便民服务工作机制
文    号:梧桐党〔2015〕58号成文日期:2015-06-20发布日期:2015-06-2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梧桐办事处关于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形成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长效机制,根据《郑州高新区关于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郑开〔2015〕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制度,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举措,是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和机关干部作风的现实需要,是推动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重要载体。抓好此项工作,有利于持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利于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利于强化基层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水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目标任务

切实抓好各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室)的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贯通、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制度健全、便捷高效的基层便民服务体系。2015年年底前,所有农村(社区)都要建成党群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把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涵盖教育培训、便民利民、医疗卫生、治安防范、民事调解、维权代理、就业指导、文体活动、帮扶救助等多种功能的“超市式”服务平台。

三、工作内容

(一)推进基层服务平台建设

1. 完善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按照“集中办公、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的原则,在现有条件基础上,完善配套,逐步把涉及民生事项的各相关机构业务纳入服务场所,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服务事项。服务窗口要统一实行柜台式办公,配备电话、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规范设置公开栏、意见箱、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并做到“十一有”,即:有牌子、有电子显示屏、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服务制度、有办事指南、有便民服务卡(便民服务手册)、有公示栏、有台账、有电话、服务窗口配备有工作所需的计算机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有便民凳、有饮水机等便民设施。

2. 加快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统一设置在村(社区)办公地点。今年年底前,所有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在离村党群服务中心较远的村(居)民小组、自然村设置代办服务点,村(居)民小组长兼任代办员,为群众就近提供代办服务。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探索推行网上服务、网上审批,搭建方便、快捷、有效的便民服务平台。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要按照全区推进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的相关精神和“十一有”的基本要求进行建设,科学设置,办公面积不少于上级规定面积,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统筹整合使用。

 

(二)明确服务事项

1. 扩充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内容。一是党务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党员关系转接、党费收缴、流动党员登记和联系服务,以及需要党组织提供的服务事项等。二是政务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城乡低保、计划生育、土地流转、合作医疗、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以及文化宣传、文化活动、体育健身等文化服务事项;群众来访接待、民事纠纷调解、诉讼引导、矛盾纠纷调处等法律服务事项;惠民政策、农业生产、科技知识及办事指南等咨询服务事项。三是社会服务事项,主要包括邮政、金融、电信、燃气、自来水、电力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

2. 拓展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在农村,主要包括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远程教育站点学用服务,以及提供一般的农业技术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惠民政策落实、政策法律咨询、社保资金发放等与基层党员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在社区,主要包括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动党员报到登记、组织党员志愿活动,以及为社区居民提供证照办理、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生卫生、社会治安、文体教育、政策咨询、养老服务等服务事项,切实推动社会公共服务在社区全覆盖,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

各行政村(社区)三级服务平台要紧扣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本着“依法、合理、可性、高效、便民”的原则,务实调整、增补便民服务平台服务项目,并积极向科技服务等领域延伸。凡纳入便民服务平台的服务事项,要列出服务事项清单,通过媒体、单位网站、服务窗口、公示栏等,公开办理主体、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个别有偿服务的,要公布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三)健全服务制度

1. 建立党员干部值班和集中服务日制度。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要有1名班子成员带班,实行全天候值班,并记录相关情况。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每天实行村组干部和无职党员轮流值班,在便民服务站(室)显要位置设置公示栏,公开服务电话、轮流值班人员、集中服务时间,随时记录并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并严格做好台账和交接班手续,确保承办事项有效落实。

2. 落实便民服务办件制度。实施审批内容、审批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事项、收费标准“六公开”办事制度,做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实施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级事项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行政收费规范管理制“六制”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要求、务本责实,确保受理件承办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3. 推行农事代办制度。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便民高效”的原则,实行代办服务,建立办事处、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代办制度。同时,根据群众实际需要,对涉及面广、季节性强、群众需求较为集中、适宜现场办理的服务事项,推动流动巡回服务,组织相关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定期到村(社区)开展巡回服务,现场为群众办理相关事项。

4. 落实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制度。各包村部门及行政村(社区)要结合“四议两公开”、“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畅通渠道,设立统一的服务热线,落实全天候接听、分类登记、交办督办、协调联处等机制,具体事项交由相关部门限时办结;同时,要定期开展走访群众和企业活动,记好社情民意薄,认真解决问题,及时向群众反馈动态信息,做到“接地气、连民心”。

5. 落实基层志愿者帮扶制度。一方面规范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在职党员到社区党组织报到、为群众服务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和带动机关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共青团员、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鼓励和支持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互助服务活动,为老幼病残等困难群体提供服务,着力打造以“救急难”为重点的功能完备的新型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倡导并组织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开展社会捐赠、互帮互助、承诺服务,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帮扶服务。依托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党委政府倡导、社区组织扶持、共产党员带头、专业社工引领、驻区单位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志愿服务新格局。另一方面探索专项服务,办事处和各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困难职工等特殊群体进行全面排查了解,摸清底子,建立档案,适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与他们结成帮扶对子,探索开展就业培训、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计生卫生、社会治安、问题教育等专项服务,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四)规范服务规程

1. 明确服务标准。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制定完善村(社区)审批服务业务指导规范,统一印制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和便民服务手册,明确服务事项承办单位,办理或代办流程,让群众清楚有事到哪里去办、具体找谁办、怎么办、方便群众办事。

2. 规范服务流程。一是受理。群众向便民服务中心(站)提出办事申请,承办人员(代办员)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要当场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凭据;对不能当时办或不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的申请,应及时给予明确答复,并说明原因;属上一级相关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承办人员(代办员)集中代办。二是承办。便民服务中心受理群众申办事项后,要确定具体承办人(代办员),程序简单、材料齐全的应即收即办;材料不齐全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待材料补齐后受理办结;对不能即办的事项,承办人员(代办员)要说明原因,并在承诺期限内即时办结;对本级不能办理、需要上级单位办理的,及时告知办理时限并报送有关部门办理。三是回复。申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人员(代办员)负责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办人,同时申办人对办理结果予以确认和评价;办理过程中依法收取的费用,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出具合法的收费票据;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适时开展回访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3. 加强督促检查。通过设立群众意见箱、举报电话、群众满意度电子评价器,开通网上投诉、短信评价平台等形式,听取群众对服务的评价意见,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政办公室依法监督便民服务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服务群众取得实效。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服务工作公开透明。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

4. 开展群众评议。健全便民服务工作群众评议制度,结合民主与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群众评议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测评表等形式,请所在村(社区)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社区)群众代表以及服务对象参加,评议便民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找出问题差距,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

(五)整合服务力量

要切实发挥“三支队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作用,组织三级网格长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原则,管好网格服务“责任田”;引导市直区直下沉人员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开展专业服务;引导群众工作队与驻点党组织建立联合党支部,常驻队员担任副书记,积极联系服务群众,全面参与驻点便民服务。充分发挥在职党员作用,引导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联系群众、结对帮扶,结合自身特长和群众需要开展志愿服务;开展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组团下沉服务”活动,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水平。充分调动驻区单位积极性,通过建立社区“大党委”,整合单位资源,形成便民服务工作合力。

四、方法步骤

该项工作从2015年6月下旬开始,到2015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上旬)。办事处包村部门及各行政村(社区)要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建立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机制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对村组(社区)等基层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其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推广实施阶段(7月中旬至12月上旬)。各行政村(社区)党支部要成立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工作组,谋划建设综合服务站(室),并在前期选择2-3个村(社区)谋划建设党群服务中心,进而通过“以点带面、梯次推进、全面提升”的方式,在全办事处建成服务全面、制度完善、运转高效的两级便民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各项工作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严格按制度办事。在为民服务过程中,要注意档案的收集整理,对每个环节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要详细记录,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备查,办事处党工委将推选出1-2个典型案例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并在全区范围内宣传。

(三)年度考核阶段(12月中下旬)。针对各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机制落实情况,办事处将组织考核验收,党政办及纪委部门深入到各行政村(社区)采取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进行日常督查,年底对日常督查情况予以汇总,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党建考评和各行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实绩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便民服务落实情况作为村(社区)“两委”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站整体工作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牵总,具体承办工作以村(社区)干部为主。

2. 强化工作保障。按照上级要求,把每个社区20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每个村(社区)3万元党建专项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各行政村(社区)基层便民服务站(室)要对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制度建设实行项目化管理,通过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3. 严格考核评价。办事处将把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纳入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范围,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推动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有效落实。党政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基层便民服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问效问责。

4. 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纪委及党政办公室等部门通过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阅记录、实地走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加强对便民服务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人员,将严格予以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办理群众申办的合理事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的,视情节轻重,办事处纪委部门要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因工作过错、过失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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