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梧桐办事处关于深化规范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59242771X/2015-0005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高新区梧桐办事处关 键 词:政务,通知,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民主科学决策,实施方案
文    号:梧桐党〔2015〕56号成文日期:2015-06-20发布日期:2015-06-2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梧桐办事处关于深化规范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优化办事流程,完善考核机制,建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根据《郑州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深化规范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实施方案》(郑开〔2015〕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办事处党工委决定,在全办深入推行以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为核心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加强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基层各项事务纳入制度化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证村级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各村(社区)要切实增强做好基层民主科学决策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把这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落实到位,为高新区建设“千亿科技城”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

深化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深入推行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截至2015年底,所有村(社区)做到落实到位。

1. 农村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四议两公开”即: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情况公开。

村党组织是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上级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

2. 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

“一征三议两公开”即:党组织征求意见建议,“两委”会提议、相关单位商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和实施情况公开。

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支持和保障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支持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居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居民委员会负责办理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上级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二)决策事项范围

凡属村级重大事务和农(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决策、实施。主要包括:

村重要决策事项范围:

1. 村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

2.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

3. 村庄建设整治、拆迁改造和土地流转等;

4. 村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的兴办及筹资筹劳、建设承包;

5. 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及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宅基地的使用及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

6. 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本村集体财产;

7. 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给本村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物的分配发放,危房改造对象,农村低保、五保对象的确定;

8. 国家和上级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本村的落实方案;

9. 村民意见较为集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10. 多数村民认为应纳入决策的事项。

社区重要决策事项范围:

1.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居民自我管理服务章程、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2. 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给本社区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物的分配发放;

3. 国家和上级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本社区的落实方案;

4. 楼院管理、设施改造、环境优化、文明创建等社区公共事务;

5. 社区拆迁改造和集体资产处置分配问题;

6. 居民意见较为集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7. 多数居民认为应纳入决策的事项。

(三)决策程序

村重要事项决策,按照“四议两公开”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凡由涉及到“四议两公开”决策的事项,都要主动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形成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长效机制。要通过网格长、网格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职能部门下沉人员等渠道,广泛征求涉及村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1. 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对村重要事项,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和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提议主体,需要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的重要事项,可先向村党组织提出,再由村党组织研究后提议。重要事项提议前,应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2. “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组织初步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形成商议意见和工作方案。对分歧比较大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会议,全程监督。“两委”会商议后,应听取利益直接相关群体的意见。

3. 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会商议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形成审议意见,完善工作方案。村党组织应加强与持不同意见党员的沟通交流,力求缩小分歧,达成共识。

4.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意见和工作方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会议,全程监督。

5. 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向全体村民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公开期间,发现决议中存在重要问题或需作较大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说明情况,表决撤销、中止或修改完善决议。

6. 实施情况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通报进度,接受监督。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方案的,应及时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再次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做出决定。

社区重要事项决策,按照“一征三议两公开”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1. 党组织征求意见建议。由社区党组织牵头,通过楼栋长、网格长、楼院党小组、驻区单位、业主委员会和所在社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渠道,以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入户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居民群众对于社区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2. “两委”会提议。召开党组织、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居务监督委员会列席会议,对关系社区发展的问题,以及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分析讨论,筛选出可行性较强的议题。可通过社区自行解决的问题,视问题性质研究实施或直接进入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决议程序;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重要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办事处党工委审定。

3. 相关单位商议。通过办事处党工委审定的议题,确需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由办事处党工委上报区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具备实施条件的,形成决议提案。

4. 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包括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会议,对决议提案民主表决,形成决议。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讨论决定。

5. 内容和决议实施情况公开。决议内容和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开,接受社区全体居民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的监督。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方案的,要及时向党员和居民代表通报,需作较大调整的,应用民主程序重新决策。

要实行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全过程记实,每个关键环节、重要步骤,要运用文字档案、影像资料等进行全过程记录,确保“四议两公开”和“一征三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不减、环节不漏。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的,必须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做出决定。凡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决策的,要追究“两委”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未经“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和处置村(社区)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居)民有权拒绝。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视情节给与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建立健全配套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重要决策事项清单制度、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决策咨询评估制度、问题预警处置机制等配套制度机制。

1. 重要决策事项清单制度。根据重要决策事项范围,由村(社区)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在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的重要决策事项清单,报办事处党工委同意后,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向全体村(居)民公开,接受监督。重要决策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清单需要调整的,报办事处党工委统一后,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

2. 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村(社区)的党员、干部和村(居)民代表应联系若干户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听取意见建议。村(居)民代表联系户应实现全覆盖。每个事项提交决策线,决策主体要广泛征求联系对象的意见建议。

3. 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涉及土地调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要决策事项,应提请办事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办事处应明确专门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表决。

4. 决策咨询评估制度。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公共决策事项,决策主体应邀请或委托上级部门、专业机构等进行咨询论证、评价分析,根据咨询意见修改完善。对影响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决策事项,表决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风险评估,提出预防化解风险方案。未进行或未通过风险评估的,不得提交表决。

5. 问题预警处置机制。办事处党工委对村(社区)重要事项决策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正常进行民主科学程序决策的,同一议题议而不决达两次以上的,或者决而不议的,实行预警机制,区分情况,加强指导,帮助及时解决问题。村(社区)党组织对不能正常运用民主科学程序决策的,要及时报告上一级党组织,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6. 意见征集制度。以网格化管理为主渠道,多方式、多渠道征集广大群众、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为民主科学决策奠定基础。

7. 民情分析会制度。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召集,村(社区)“两委”定期召开民情分析会,对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研判,为民主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8. 党群议事会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由7-15名政治素质好、说理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热心服务的党员群众参加的党群议事会,对于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冲突、邻里纠纷等涉及面小的一般性事务进行磋商协调解决。

9. 社区事务会商制度。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协商机制,对社区涉及面广、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综合协调的事项进行会商和可行性、合法性论证评估。

10. 建立民主评议会制度。由村(社区)党组织召集党群议事会成员、涉及利益的群众代表、辖区单位代表等,对决策实施过程进行通报,对决策实施效果进行民主评议。

三、方法步骤

该项工作从2015年6月底开始,到2015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上旬)。各行政村(社区)两委委要通过召开部署会、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程序和实施办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二)推广实施阶段(7月中旬至12月上旬)。办事处党工委成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工作组,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流程图上墙,通过以会代训、座谈讨论、集中学习等形式,加强对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成员进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知识培训,熟练掌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决策程序,并建立健全相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同时,各行政村(社区)要建立村(居)务决策档案,由专人集中统一管理。对每个环节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要详细记录,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备查。办事处党工委将设立1-2个典型案例,作为我办示范点,并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年度考核阶段(12月中下旬)。针对各行政村(社区)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落实情况,办事处将组织考核验收,深入到各行政村(社区)采取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进行日常督查,年底对日常督查情况予以汇总,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党建考评和党支部书记工作实绩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办事处党工委将对照年初各村(社区)的决策计划,及时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班子成员参与指导各村(社区)的民主科学决策的全过程,办事处党工委将工作法的落实运用情况作为村(社区)“两委”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行政村(社区)要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纳入基层党建工作整体布局,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机构,根据办事处制定的总体方案研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各行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的直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政办公室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调查研究、政策指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融合网格管理,用好“三支队伍”。基层民主科学决策的过程要与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相融合。事前,村(社区)党组织牵头,全面汇集“三支队伍”(各级网格长、职能部门网格下沉人员、群众工作队)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和诉求,认真讨论、集体研究提出决策事项和初步意见;事中,“三支队伍”要参与酝酿讨论,涉及职能部门的重要议题,有关职能部门的分包网格领导和下沉人员要参与讨论,对决策事项、决议提案进行可行性、合法性及社会风险进行论证评估;事后,“三支队伍”要参与监督、评价,特别是涉及到相关职能部门的下沉人员要及时掌握决议实施情况,随时掌控和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与村(社区)“两委”进行沟通纠正,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四)搞好工作衔接,促进深化完善。党政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群众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要加强分类指导,因村(社区)制宜,采取针对性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培育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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