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6247592/2015-000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国企,国有,企业,非法集资 | |
文 号:郑国资〔2015〕142号 | 成文日期:2015-07-03 | 发布日期:2015-07-0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关于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我委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国资委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秀山 郑州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于东启 郑州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黄明坤 郑州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李中正 郑州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岳启明 郑州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郭耀伟 郑州市国资委副主任
刘学银 郑州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苏海平 郑州市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樊有民 郑州市国资委调研员
范凤山 郑州市国资委总经济师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国资系统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方案,检查、督促、指导国资系统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于东启副主任兼任,成员有:段德强、郭全红、卢伟、张晟、宗杰、赵雷、常艳丽、薛灵国、邹璟、张珂。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