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郑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171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 引 号005299435/2015-0005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新郑市水务局:关 键 词政协会议,171号提案:
文    号新水﹝2015﹞33号:成文日期2015-07-01:发布日期2015-07-03:
体    裁函: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对新郑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171号提案答复的函

边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湿地公园开放公厕”的建议收悉,建议收悉后,市水务局非常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就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讨论,经过广泛收集资料并充分论证。现答复如下:

为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区域环境,我市于2013年完成了湿地文化园建设,由于前期征地协调问题,新密铁路桥至泥河桥未能如期实施,公厕建成后,由于自来水管网未接入,未能及时对外开放。

市水务局高度重视上述问题,于2015年4月启动了新郑市轩辕湖湿地文化园后续工程,工程包括园区雕塑、展馆、泥河景观桥、公厕给水四部分。截至目前,公厕给水工程已全部完成,园区两座公厕已对外开放。泥河景观桥已建设完成,正在进行雕塑的现场安装。您提出的打通新密铁路桥至泥河段园路铺装建议,我局已向市领导做了书面报告,待市政府批准后,我局将组织精干力量,尽快实施,争取早日实现园区贯通。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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