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0221/2015-0009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郑市地方税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7-08: | 发布日期2015-07-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大力整顿税收秩序,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为早日完成下半年税收任务增加砝码,7月7日上午,该局组织召开房地产税收专项治理工作 会。房地产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及税收管理员1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宣读了《新郑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文 件,现场梳理了企业涉税风险点,并就如何开展此项工作提出了四项要求。
一是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房地产税收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实效,该局成立了房地产税收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宋成刚,副组长乔慧霞、史俊 梅、王振伟、吴书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郑市地税局稽查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组织实施各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是逐步深入。要求房地产企业按照专项治理活动的具体要求,对本单位申报缴纳情况进行自查,并自行申报补缴应缴未缴税款、滞纳金。自查结束后,结合自查信息,对企业的纳税补报情况进行比对分析评估,依据分析评估结果,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检查。
三是优化服务。组织业务骨干精英参与专项治理活动,搞好纳税服务。充分考虑检查中的各项实际情况,以落实法律法规、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灵活把握政策运用,实行针对性纳税服务,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服务,确保服务、治税两不误。
四是强化督导。强化对活动各阶段的督导检查,要求各单位统筹兼顾,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开展,对措施不力,应付了事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各单位报送自查表格和相应工作信息情况列入绩效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