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南城商户经营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9267/2015-0005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郑市统计局: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7-14:发布日期2015-07-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华南城商户经营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

根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动态监测郑州华南城商户经营状况,及时、全面、客观反映全市商贸业发展实际,决定开展华南城商户经营情况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方案设计

1.调查目的。郑州华南城作为“大体量、功能全、业态多、一站式”的商贸综合体,对新郑市乃至郑州市商贸业发展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促进作用究竟有多大,急需通过定期统计调查来掌握。

2.调查对象及内容。华南城区域内正常营业的所有三产单位,包括法人、产业、个体。主要调查商户商品销售、库存变化、带动就业等情况,共设计11个指标,分别是铺号、名称、单位类型、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经营方式、商品销售额、商品零售额、期末商品库存额、从业人员、电话。

3.调查周期。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全面调查,本月首次调查实行全面调查,拟定于20日开始,最迟25日结束,五天时间,按每人每天调查60户计算,共需调查人员12人;拟定于2016年1月中旬针对商户2015年年度数据再开展一次全面调查;以后每年1月中旬、7月下旬各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其他月份进行抽样调查,抽样调查必须于当月27日前完成。

4.抽样原则。按商品销售分类进行分层抽样调查,销售同类商品商户按照累计营业额从低到高排序,排序后进行抽样,要求置信度达95%,相对误差范围控制在10%以内。

5.样本单位个数的确定。如果销售同类商品的商户个数少于50户,对该类商户进行全面调查;如果销售同类商品的商户个数多于50户,对该类商户进行抽样调查,抽样单位个数按照“95%的置信度下,相对误差范围控制在10%以内”的标准进行确定。

6.样本单位的轮换。每次全面调查以后,根据“抽样原则”和“样本单位个数的确定”所述要求进行全面轮换。其他月度抽样调查中,如果商户主要业务活动发生变化,则按照“同一专业市场、同一销售类别”的原则进行个别替换。

7.登记误差的控制。调查人员需向商户说明调查目的,确保其能够如实提供数据;从商户营业面积、从业人员、各类费用支出等情况,评估其所报数据。

二、责任分工

市统计局:提供统计业务咨询服务,做好调查表的印刷,电子版调查表录入,数据的汇总、审核、查询、推算等工作。

龙湖镇政府:牵头组织实施现场调查,包括调查员的选定、与华南城有关人员的对接、现场调查等工作;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从严控制,专款专用,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市场发展中心:参与现场调查、电子版调查表录入,数据的汇总、审核、查询等工作。

郑州华南城有限公司:配合做好现场调查等工作。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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