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

索 引 号:170510003/2015-0002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 键 词: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
文    号:登供联〔2015〕36号成文日期:2015-07-14发布日期:2015-07-1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

  

登供联〔2015〕36号

 

 登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安委会牵头在全市开展“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登安委【2015】10号登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登封市供销社特制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鲁山特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书记郭庚茂同志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部署,深刻汲取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和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执法监督,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农药、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采购、运输、储存、经营环节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成立“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吴建洪

        副组长: 屈银行

        成   员: 各科室科长、所属各单位行政一把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信访科长梁志禄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各类工作记录汇总和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方法步骤

全社“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三查三保”活动的方法步骤有序进行。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7月10日前)。7月中旬前召开全社“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动员部署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基层社、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 “三查三保”活动要求和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特别是要结合前一阶段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近年来本地本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教训,通过深入反思本地、本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增强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阶段(7月10日-9月)。各基层社、公司要对照“三查三保”活动和“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重患必停”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阶段(10月-12月)。各基层社、公司要将自查、督查、巡查等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和隐患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抓紧时间修订完善;对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安全工作要认真研究,把握规律,抓紧明确监管部门,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社“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供销社“三查三保”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市委市政府针对近期我市安全事故多发频发而采取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基层社、公司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各基层社、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今年下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各基层社、公司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的“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活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

要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当前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汛期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基层社,公司、要充分利用各中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基层社、公司要加大对本单位“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检查督查。要将检查督查贯穿活动始终,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以带案、带线索、带问题“三带”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重点检查督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情况,提高检查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开展重点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基层社、公司要认真落实“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责任制,推动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六)加强调度,畅通信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期间,各基层社、公司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

活动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各基层社、公司每月13日和29日前向市社安全信访科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底前同时报告当月工作汇总情况,12月19日前报送整个活动工作总结。

 

 

登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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