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955/2015-00142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被征地,农民,社保,养老 | |
文 号:上人社〔2015〕76号 | 成文日期:2015-07-20 | 发布日期:2015-07-2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确定上街村二三四组被征地农民纳入
社会保障范围人员名单的通知
上街区峡窝镇上街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郑政文〔2010〕194号)、《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政文〔2012〕6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郑政文〔2013〕238号)文件精神,2014年10月份,上街村委会向我局提出该村二、三、四组838名村民在政府征地后人均剩余耕地为0亩,已符合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的条件,特申请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并享受相关待遇。按照政策有关规定程序,上街村二、三、四村民组、所属村委会、峡窝镇人民政府、区土地储备中心、区国土资源局、区农委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各组在政府征地后人均剩余耕地情况进行了审核确认,最终确定其在政府历次征地后人均剩余耕地已为0亩,符合政策规定,应被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此后,区社保局对上街村二、三、四组申请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将相关情况报至我局。综合以上有关职能部门意见,我局经过审核,并结合四榜公示情况,依据政策相关规定,最终确定上街村二、三、四组共有708人符合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自2015年1月起发放相关补贴。
附件:上街村二三四组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人员名单
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人民政府 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