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对新郑市辛店镇赵家寨村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项目建设地点进行变更的报告

索 引 号005299435/2015-0009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新郑市水务局:关 键 词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
文    号新水〔2015〕41号:成文日期2015-07-16:发布日期2015-07-20: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申请对新郑市辛店镇赵家寨村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项目建设地点进行变更的报告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水务局:

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灾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我市申报了郑州市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新打配机井4眼及新修水泥路1000米,项目申报后郑州市水务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提出“赵家寨属煤矿塌陷区,项目应避开塌陷区”的评审意见。

按照评审意见,我市计划将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项目实施地点由辛店镇赵家寨村变更至梨河镇高班庄村。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6眼,购安水泵6台,购安井台6座,购安变压器2台,埋设管道17000米,铺设低压电缆5700米,建设生产桥1座等。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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