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和腐败 突出问题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索 引 号:00527545X/2015-0003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管防字〔2015〕15号成文日期:2015-07-22发布日期:2015-07-22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四风”和腐败 突出问题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王岐山同志视察河南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15年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要点》,落实区委、区纪委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办范围内开展发生在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积极探索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确保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对象

办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治理内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重点治理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二是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三是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四是“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基层党组、纪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四、工作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5年7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排查摸底、调查核实、分类处置、责任追究、建章立制五个步骤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排查摸底。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围绕专项治理的对象和内容要求,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完善党风政风专项信访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网址,并加强与信访、民政、财政、国土、农业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巡视巡察机构、审计部门发现、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研究处理。密切关注媒体曝光的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跟进措施。要坚持动态排查和台账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

(二)调查核实。对纳入专项治理范围的所有问题线索,要加大督办力度,逐件落实。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周密细致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每件案件都能查清查透。对筛选出的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案件,要进行重点调查、集中治理。对于社会影响大、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要直接查办、督办,以促进问题解决,确保群众满意。

(三)分类处置。要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综合考虑违纪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进行分类处置。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对于轻微的违纪问题,要视情节采取当面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警示性工作方法,使日常性执纪监督成为常态。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纪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围绕问题线索的批转、核查、处理等环节,突出查办重点、设定批转时限、提高查办时效、明确结案标准、加大催办力度,确保及时办结、处理到位。

(四)责任追究。按照《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对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地方和基层党委、纪委,要严肃问责。要把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适时选取一些典型案件集中公开曝光,以案促治,确保实效,年底对查处曝光典型问题情况进行通报。

(五)建章立制。要将专项治理中发现、查处的问题逐一分析汇总,分析问题根源,从体制机制入手研究解决办法。对于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制度层面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完善机制制度的意见建议。要把专项治理与健全完善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探索创新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的新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落实责任。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一案双查”,从严追责。建立工作信息双周报和工作进展月报制度,每月3日前,要向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小结,统计上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统计表》和《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表》;12月20日前,上报专题治理工作整体情况汇报。

(二)统筹推进,形成合力。要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示范点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重点突破、有序推进。要完善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巩固成果,完善机制。围绕贯彻落实《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经常性检查,确保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巩固专项治理成效。积极探索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常态化、长效化运行模式和体制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四个方面力求突破,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实现基层党风正、政风清的目标,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促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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