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K24275231/2015-0006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建设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电子政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7-24 | 发布日期:2015-07-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随着城市化拆迁改造进程的加快,相继出现以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的村民拆迁临时安置点,这些拆迁临时安置点火灾风险等级高,大多存在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设施不健全等先天性隐患。按照省、市要求,为彻底消除临时安置点彩钢板违章建筑火灾隐患,经办事处研究,决定自7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辖区开展拆迁临时安置点彩钢板违章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拆除拆迁临时安置点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的临时建筑,明晰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消防管理措施,避免拆迁临时安置点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二、整治重点
重点检查整治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的建筑,同时对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具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明确等方面进行摸排整改。
三、职责分工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对拆迁临时安置点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的临时建筑进行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
各社区要在8月29日前,将彩钢板违章建筑拆除完毕或改变用途,确保应搬尽搬、应改尽改、应拆尽拆。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5日前)。各社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6日至8月25日)。开展违章彩钢板建筑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拆迁临时安置点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房住人的,2个月内拆除完毕或改变用途。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各社区要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结合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本辖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每一处拆迁临时安置点,需要拆除或改变用途的,要列出整治计划,明确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间节点。。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社区要广泛宣传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剖析典型火灾教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鼓励群众举报消防违法行为。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责任追究关口前移,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发生事故严格追责。凡督查发现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凡因工作棚架导致发生亡人火灾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危险化学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中,与近期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各社区要在12月5日前,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街道办事处安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