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897/2015-0008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承诺事项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8-10 | 发布日期:2015-08-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今年来,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事窗口认真按照 “三严三实”活动的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2015年1月至7月,我局办事窗口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行政审批事项565家次,办结餐饮服务许可541家次,所有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事前指导”制度,变事中整改为事前指导。在商户咨询餐饮服务许可的第一时间,或在餐饮单位项目新建时,就派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监督改良布局、改造装修,告知需要购置的设施设备,餐饮经营活动中必须注意的事项,以及如何规范操作等。经改造后符合许可条件的,再指导申请人携带申办资料到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相关申办事宜。
二是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前往办事窗口现场提交资料的办事人员,对资料审查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全部需要补齐的材料,并发出一次性告知书。
三是严格提升行政审批速度。所有事项承诺办理时限要比法定时限缩短,所有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下一步,我局办事窗口将继续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工作作风,为商户办事提供更多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