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郑市水务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9435/2015-0002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新郑市水务局:关 键 词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整改实施方案:
文    号新水文〔2015〕24号:成文日期2015-08-21:发布日期2015-08-2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新郑市水务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郑州市、新郑市有关廉洁自律条律、禁令,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推动政风行风转变,全面做好各项水利工作,加快推进水务事业发展,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为目标,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着力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突破口,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条例、禁令,通过学习教育、建章立制、专项查纠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大兴勤俭之风,在水利系统着力营造廉洁从政、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建设“清风新郑”增添光彩。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着力整治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以及“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做到公车管理再加强、“三公”经费严控制、文风会风有改观、勤俭节约氛围浓,实现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凝心力、治奢保清廉,促进我局机关管理更加科学、精神面貌明显提升、各项作风显著转变,为加快推进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条例、禁令,认真抓好相关工作落实,确保作风建设成效,经研究,成立水务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国良  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刘宏战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  组  长:肖廉洁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建奇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国照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银超  党委委员、副局长

                冯超霞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陈  然  党委委员

                史国义  党委委员

                赵勇光  水利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李延杰  副科级干部

成      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宏战具体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纪检书记冯超霞兼任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王彩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加强教育。把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条例、禁令列入近一段时期党委中心组、机关干部集中学习重点内容,坚持每周学、月月学,深入学、反复学,做到入心入脑、严格自律,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每周组织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及机关全体干部观看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电教片,每月由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专题教育党课,不定期邀请市委党校专家教授开展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等方面讲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反腐倡廉底线,时刻慎思慎行。

(二)改进方法,深入调研。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就各自分管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一线实地调查等方式,深入科室、深入群众调研不少于2次,认真听取群众干部意愿、诉求和意见,及时解决各类问题,并于当月底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上作集中汇报。各业务科室、窗口单位负责人要充分利用工程规划、建设施工、用水服务等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机会,不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对收集的意见建议于每周五总结会上向领导班子汇报。坚持“依法文明、畅通有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监督举报电话、信箱、邮箱接访受理机制,简化办事程序,坚持办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车管理,制度规范。一是建立公务车辆信息档案。对全系统公务车辆的型号、牌号、来源、驾驶员及联系电话、停放地点等进行登记备案。二是严格公务车辆使用报备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公车使用审批程序,减少公车外出次数,严格控制车辆用油。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用车需提前申请,填报派车单,明确车辆行驶时间、乘座人员、外出事由、目的地等,由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车辆负责人签字后,由办公室统一派车,做到车、人、事“一单清”。同时,每月底对公车使用、用油等情况进行公示。节假日即非工作时间,所有公车一律封存在局机关院内,统一张贴封条。特殊情况确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须报办公室备案并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出车。三是严格公车责任落实。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由局纪检监察室对公车使用进行监督督查,对发现违规使用公车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以及约谈、警告、记过等处分。

(四)提高质量,减少文会。邀请政府办文电科负责人开展一次材料写作培训会,提高系统文件材料写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把握重点,减少发文,无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发,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一律不发,现行文件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发,能通过电子系统发文的一律不再发纸质文件,并严格控制行文字数,提高发文质量。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召开的会议坚决合并,必须召开的会议直奔主题、控制时间。对确需外出参加的交流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须报市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批准。

(五)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会议、就餐、住宿等标准,每月月底在公示栏公示。进一步健全水、电、文印、常耗品等管理制度,在各科室设立兼职监督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检查,评先罚劣,落实奖惩。从点滴抓起,修旧利废,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六)自律承诺,促进廉洁。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填写《廉洁自律承诺书》并予以公示。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真抓实干,带头厉行节约,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以模范行动推动全局党风政风建设。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决落实中央提出的各项要求,牢牢把握改进工作作风的新部署、新举措和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增进共识、凝聚力量,说到做到、说好做好,为推动水利事业持续发展作贡献、立新功。

(二)真抓实干,力求成效。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对照检查本单位、本部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水利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制作“八项规定”宣传专栏、LED大屏幕、网站专栏、移动信息、讲课培训等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廉洁自律条例、禁令,使广大干部眼能看到、耳能听见、嘴能讲出、心能牢记,着力营造讲廉洁、讲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

(四)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局纪检监察室要对各科室、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并把落实情况纳入科室和党员干部个人年终评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各科室、各单位每季度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结果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媒体发现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事件,一经查实,当事人直接停职检查,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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