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49/2015-00022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疗卫生/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公共卫生
文    号:登政办〔2015〕53号成文日期:2015-08-31发布日期:2015-08-3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稳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的核心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内在要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是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是加强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提高整体工作水平的应有之义。各乡(镇)区、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站在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因地制宜,抓出实效。现就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纳入基层服务中心职责之中。卫生计生、民政、教育、财政、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实现服务资源共享,合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市卫生计生委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在培训、交流和联合办事等方面的协作;市民政局要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力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市教体局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享有公平均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市财政局要按照户籍人口经费投入的标准,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纳入当地公共财政予以保障;市公安局要落实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督促基层各级公安部门与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及时互通流动人口信息。

二、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重点服务项目对象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为在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

(二)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在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企业、厂矿、单位和学校等主要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资料发放点,每年定期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宣传活动,举办传染病防治等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关爱流动人口健康义诊活动,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引导流动人口更好地接受服务。

(三)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为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的0-6岁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档案,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设立临时接种点等适宜方式,为流动适龄儿童及时建卡、接种。

(四)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措施。对建筑工地、商贸市场、生产加工企业等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切实落实流动人口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免费救治等政策。

(五)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为流动孕产妇、儿童建立统一的保健管理档案。强化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叶酸补服、流动孕产妇早孕建卡、孕期保健、高危筛查、住院分娩和产后访视等关键环节控制工作,保障母婴安全。

(六)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均等化。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等,着力构建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流动人口及广大育龄群众提供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满足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科学知识需求。

(七)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均等化。落实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技术服务。每3个月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进行1次免费健康检查。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要建立功能完善、分布合理、服务规范、管理有效的药具发放服务网络,缩短领取半径,普及定点发放,为流动人口搞好服务。

(八)落实优生优育服务均等化。为符合政策生育的流入已婚待孕妇女,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组织开展孕前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培训、孕前优生筛查,对高危人群提供叶酸或复合营养素等服务项目。

(九)落实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每两年组织对在登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一次免费妇科病普查。深化“生殖健康进家庭服务活动”,采取综合措施,保障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检查制度、生殖保健服务制度落实到位。

(十)落实国家规定的奖励优待等服务项目均等化。各有关单位,对自觉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流动育龄夫妻,要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流动人口晚婚晚育或在现居住地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与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待遇。

(十一)落实各项便民措施,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一是按照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要求,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简化办证流程;二是整合社区资源,提供空房、空岗信息。为流动人口解决找房难、住房难问题;三是在社区内,依托社保所、劳动就业指导中心,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空岗信息并及时公示,使社区内居住的流动人口根据信息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三、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

加快整合卫生和计生系统的信息资源,推进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和应用,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变动和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获得的情况。要加大工作协调,推进与统计、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补充和完善相关信息,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跨区域、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四、调动社会力量,创新服务模式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对全市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附件:登封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5年8月31日        


附 件


登封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宏伟  副市长

副组长:杨战伟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冯巧云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成  员:申红蕾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

        郭帅旭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

        杨育骅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王淑敏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海秋  市公安局工会主席

        申朝辉  市教体局副局长

        韩胜春  市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办公室主任由冯巧云担任。办公室负责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日常协调、推进,研究制定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