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水务局关于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情况汇报

索 引 号005299435/2015-0015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新郑市水务局:关 键 词进度,滞后:
文    号新水〔2015〕46号:成文日期2015-08-31:发布日期2015-08-31: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郑市水务局关于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情况汇报

市水务局:

接市局约谈工作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召开由局分管班子成员、业务科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的工程推进会,第一时间进行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局党委又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一剖析原因,深挖细查症结,并制定了针对性的工作推进措施,确保我市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如期完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一)已完工项目(8项):

双洎河贾梁至周庄段河道治理工程及小范庄、罗垌、林锦店、古城、山后杜、刘沟、冯寺7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全部完工。其中,双洎河贾梁至周庄段河道治理工程及小范庄、林锦店、古城、冯寺4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入档案验收环节;山后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通过档案验收,正在组织竣工自查;刘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正在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前期准备工作;罗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通过技术预验,正在进行蓄水验收。

(二)正在推进项目(2项):

目前,正在推进的项目有双洎河五宅庄至付庄段、七里河林锦店至崔垌段河道治理工程2项工程。其中,双洎河五宅庄至付庄段河道治理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90%,七里河林锦店至崔垌段河道治理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91%。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双洎河贾梁至周庄段河道治理工程:因二标段部分防汛路设计变更,需专家评审并完善变更手续,影响后续验收。目前,设计变更已通过专家评审且相关手续完善到位,正在进行档案验收准备工作,计划下周进行档案验收。

(二)双洎河五宅庄至付庄段河道治理工程:因涉及郑韩古城文物保护,导致部分工程暂时无法施工。目前,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待专家评审。

(三)七里河林锦店至崔垌段河道治理工程:一是工程建设与龙湖镇湿地公园建设存在重叠,导致部分工程暂时无法施工。二是龙湖镇郑堡村附属物未补偿到位,影响工程建设。

(四)小范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因该水库背水坡一鱼塘影响下游坝坡导渗沟施工,导致后续蓄水验收等工作延误。目前,导渗沟已完工并通过蓄水验收,计划本周日进行档案验收。

(五)山后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因该工程正在进行审计,导致竣工验收延后。

(六)古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因副溢洪道轴线调整变更手续不完善,导致后续蓄水验收等工作延误。目前,变更手续已完善到位,正在进行审计,计划本周日进行档案验收。

(七)林锦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因龙湖镇雨水管道改造拆除部分溢洪道西侧挡墙,需恢复原状,导致后续验收工作延误。目前,计划本周日进行档案验收。

(八)罗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因郑州地铁二号线施工对大坝安全运行存在安全隐患,需做安全影响评价,导致后续工作延迟。目前,安全影响评价初稿编制完成,正待专家评审。

(九)刘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因施工阶段中阻工现象严重,造成工程多次停工,最终导致工程进度滞后。目前,工程已完工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正在进行整改。

(十)冯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因施工方未及时进行大坝灌浆检测,导致后续验收工作延误。目前,工程已完成蓄水验收,计划本周日进行档案验收。

三、下步措施

通过深入剖析,上述重点建设项目进度滞后除客观原因外,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我局在质量监督、进度把控等工程管理方面也存在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存在着重视不够、协调不力等问题。对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倒排工期,强力推进,确保上述工程如期完工。

一是大员上阵。将上述项目列入市重大项目推进周例会,市主要领导牵头专题研究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管副市长实地督导工程建设,现场协调,加快推进。市“两办”督查室每天督促进度,确保重点工程按进度完工。

二是加强协调。严格落实一线工作法,局党委分管班子成员坚守施工现场,一线指挥,现场督查。同时,发扬钉子精神,进一步加强与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办及村组的沟通协调,紧扣时间抓协调,盯紧目标抓督促,确保协调有结果,问题有解决。

三是倒排工期。根据省厅、市局有关时间节点要求,结合当前实际,按照以月推日、按日计时的思路,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倒排工期,将每个工程建设任务、进度目标、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当日进展、存在问题及原因、工作措施及落实情况等情况,以倒排工期表形式在每个工程施工现场立牌公示,并以通报形式每日向省厅、市局及时汇报工程进展情况,接受省厅、市局监督。

四是严格追责。一方面,针对项目负责人即分管班子成员,除双洎河五宅庄至付庄段河道治理工程、七里河林锦店至崔垌段河道治理工程、罗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外,其他7项工程9月底前必须全部验收完毕。如任务未完成,届时,将对项目负责人给予以下处理:一是调整该班子成员分工;二是建议组织部门对该班子成员限期调离。另一方面,如确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除按合同约定依法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外,将该施工单位列入新郑市建设工程准入市场黑名单,严禁其承建新郑市域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约谈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作风、完善机制,切实变压力为动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务实高效、实干干实的作风,把各项工作措施抓细、抓牢、抓实,确保九月底前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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