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9194917/2015-000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中心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9-11 | 发布日期:2015-09-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了推进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各专业工作效率,高新区统计中心严格按照统计基础规范化制度要求,研究制定了《高新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对各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提出了具体细化的规范化工作标准。
《制度》对各专业提出三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对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新增单位及新开办企业及时入库,对名录库中已不满足规模以上标准的企业及时退库,日常要对名录库单位进行基本信息维护和及时更新;二是要对调查单位报送的统计报表进行认真审核验收;三是要对调查单位的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采取定期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力促全区调查单位圆满完成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