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4528/2015-001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郑开管文〔2015〕271号 | 成文日期:2015-09-16 | 发布日期:2015-09-1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5-09-16 | 废止日期 |
各局、办,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9月16日
郑州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奖励办法
为激励企业加快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构建现代主导产业体系,特制定高成长企业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在高新区注册且有关经济指标归属高新区的主导产业企业、上市后备企业、以及现代服务业企业,当年规模和增速达到奖励标准。
二、奖励额度:根据企业规模和增幅及其它有关条件,给予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10—100万元不同级别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见附件)。
三、其它支持:优先解决高成长企业管理层的子女入学问题,优先解决扩大再生产用地指标、企业职工住宅和廉租房,优先支持高成长企业上市融资等工作。
四、本办法涉及的奖励与其他文件有重复时,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高成长企业奖励标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