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696/2015-000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2015年第17号(总第28号) | 成文日期:2015-09-30 | 发布日期:2015-09-30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公告)
2015年第17号(总第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郑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3月19至4月30日,对郑州二七纪念馆(以下简称二七纪念馆)2014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被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郑州二七纪念馆隶属于郑州市文物局,副县级全供事业单位。编制为92人,实有87人。单位内设11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财务部、安保部、后勤保障部、资料保管部、学术研究部、参观接待部、社会教育部、陈列展览部、产业发展部、策划宣传部。二七纪念馆主要职责为:以文物收藏、陈列展览、学术研究及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青少年德育教育等为工作职责,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的社会教育工作方针,通过基本陈列、专题展览、专项活动、报告与巡展、共建单位结对等内容、形式开展多样社会教育活动。2004年5月1日起对未成年观众免费开放,2008年3月30日起正式对全社会免费开放。
(二)财务收支情况
2014年财政补助收入13608398.26元,事业支出12352783.85元,结余26564.39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二七纪念馆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二七纪念馆会计处理符合相关的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财务收支基本合法;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运行部分有效;但也存在一些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专项资金885488.67元
2014年在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中列支大型维修项目支出885488.67元。
(二)超预算列支167029.80元
在2014年事业支出中超预算列支差旅费144501.80元、培训费22528元,共计167029.80元。
(三)应计未记固定资产6000元
2014年10月购买led灯4个合计6000元,应计未记固定资产。
(四)原始凭证不合规107091.80元
2014年二七纪念馆在差旅费支出中部分原始凭证不合规,共计107091.80元。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郑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建议郑州二七纪念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切实按照年初预算合理使用各种资金,严禁超预算、超范围安排各项支出;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时入账,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凭证入账、报表编制等基础工作的审核,确保各项经济活动的合规性。
五、郑州二七纪念馆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二七纪念馆正按审计要求期限积极整改,二七纪念馆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