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696/2015-0003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2015年第14号(总第25号) | 成文日期:2015-09-30 | 发布日期:2015-09-30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公告)
2015年第14号(总第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郑州市审计局自2015年5月25日至7月6日,对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扶贫办)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扶贫办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市扶贫办是隶属于市政府的正县级财政全供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由市财政直接拨款。内设综合处、组织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基础项目建设处、科技开发和产业化扶贫处、社会扶贫处6个处室。人员编制29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层领导职数11名(含总经济师1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实有30人,离退休8人。
(二)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组织拟定扶贫开发工作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搬迁扶贫工作,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指导全市贫困地区产业化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和互助资金扶贫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科技扶贫工作;组织外资扶贫项目的论证申报,指导项目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参与开展扶贫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开发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扶贫办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4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我市扶贫工作不断推进,扶贫搬迁、整村推进、科技产业化扶贫得到进一步落实,贫困人口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改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技能进一步提高;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基本健全,运行基本有效。但是,在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方面,还存在未按规定计提工会经费、原始凭证不合规等一些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扶贫办审计发现的问题
1.多计提工会经费
2014年市扶贫办应计提工会经费26784.33元,实际计提43000元,多提16215.23元。
2.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2014年度市扶贫办购置办公家具31011元、健身器材14800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审计期间已补计账目)。
3.原始凭证不合规
2014年市扶贫办购买办公用品、图文设计制作费等无明细开支共计176841元。
(二)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配套资金不到位
郑州市财政局2014年共下拨登封市扶贫开发资金10255万元。根据文件规定,县级财政应安排配套资金4506.5万元,截止2014年底,县级财政已安排配套资金1062万元,未配套资金3444.5万元(审计期间已配套到位)。
2.滞留扶贫开发资金
荥阳市扶贫办2014年至2015年2月下拨刘河镇财政所102户扶贫搬迁补助资金459万元,该镇财政所2014年至2015年4月拨付扶贫搬迁户补助资金301.6万元,滞留扶贫搬迁户扶贫搬迁资金157.4万元(审计期间已下拨到搬迁户)。
3.结余资金长期挂账
截止2014年底,登封市扶贫资金专户账中,扶贫专项资金利息结余487055.76元未安排使用。
四、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郑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市扶贫办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各项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开展用途执行,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市扶贫办要规范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列支各项费用,进一步严格规范财务报销手续。
五、市扶贫办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市扶贫办正按审计要求期限积极整改。市扶贫办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