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中牟县2015年度第二十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牟政土〔2015〕188 号

  • 索引号:005295047/2015-00371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业务信息/其他
  • 发布机构:中牟县国土资源局
  • 关键词:中牟县人民政府批复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0-21
  • 发布日期:2015-10-2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中牟县2015年度第二十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牟政土〔2015〕188 号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中牟县2015年度第二十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牟国土资文〔2015〕276号)收悉。该批次于2015年9月25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5〕1008号文件批准,用途为住宅、商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经研究,同意你局对位于韩寺镇政府,姚家镇罗宋村、雍家村,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孟庄村,刘集镇水牛段村、鲁庙村,雁鸣湖镇杏街村集体土地30.4160公顷集体土地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你局接到批复后,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征地补偿方案,确保被征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此复。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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