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新郑市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变更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005299435/2015-0015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新郑市水务局:关 键 词小型农田,变更:
文    号新水〔2015〕59号:成文日期2015-10-29:发布日期2015-10-29: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上报新郑市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变更情况的报告

郑州市水务局:

新郑市地处中原腹地,地貌多姿,山区、丘陵、岗洼、平原兼有。受地理、气候等因素的影响,水资源比较贫乏,人均水资源量为230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十分之一。近几年来,由于持续干旱,地下水位不断下降,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群众生产条件得不到有效改善,部分地区灌溉得不到保障。为改善灌溉条件,解决项目区粮食生产问题。2014年,按照郑州市统一要求,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对2015年度、2016年度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进行了规划并上报。

在上报2016年郑州市财政预算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受地理条件、开发规划及受益主体条件限制而无法实施的情况,需要对我市上报的部分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进行变更。

具体情况为:受开发规划的影响,需将节水灌溉工程实施地点由和庄镇穆庄村变更至辛店镇后高庄村、黄岗村,项目投资及效益面积不变;由郭店镇高孟村变更至薛店镇草庙马村,工程投资由30万元变更为20万元,效益面积由600亩减少至400亩。由于受水层条件影响,投资额度限制,需将辛店镇贾咀村节水灌溉工程投资由20万元变更为30万元,效益面积扩大至600亩;由于受项目村投资能力不够,民办部分得不到解决影响,需将民办公助项目实施地点由郭店镇冯寺村变更至辛店镇王庄村,工程投资及效益面积不变。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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