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792/2015-000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郑站区管文〔2015〕72号 | 成文日期:2015-10-26 | 发布日期:2015-10-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郑州火车站地区2015年冬季专项救助
工作方案》的通知
站区各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郑州火车站地区2015年冬季专项救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0月26日
郑州火车站地区
2015年冬季专项救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和零工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确保不发生恶性事件,按照市政府的通知精神,结合站区实际,制定2015年冬季专项救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充分发挥管委会的主体作用,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科学化流程,形成科学化救助体系,切实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增强突发性事件的应对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努力做好冬季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零工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救助工作,成立2015年站区冬季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鲁明 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郝国军 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 组 长:冯现朝 管委会副主任
韩道俊 管委会副主任
冉中梅 站区联合工会主席
王 伟 管委会副主任
丁占清 管委会纪委书记
白清志 管委会副主任
栗 英 火车站公安分局局长
井振波 郑州铁路公安处郑州站派出所政委
成 员:李朝军 火车站公安分局副局长
冯 俊 郑州市民政救助站科长
贾 嘉 管委会综治办主任
李俊晓 管委会机关党总支书记
王建创 管委会卫生处处长
李 刚 管委会纪委副书记
蔺宪召 管委会机关工会主席
申学智 站区旅客服务中心主任
张广瑞 管委会党政办主任
焦明涓 管委会计生办主任
王红伟 管委会编制人事处处长
张延华 管委会计财处处长
王进忠 管委会市政处处长
朱 敏 管委会退休处处长
孙振声 管委会城考办主任、人防办主任
周明君 管委会政研室主任
宋 云 管委会安监办主任
王福平 管委会环卫所所长
夏春明 管委会市政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站区综治办(1228房间),贾嘉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梁娟,电话:66768578,邮箱:hczzzb@126.com。
三、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救助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加救助工作。
(二)实施救助
1.救助时间:2015年10月26日—2016年3月15日。
2.救助对象。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能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因被盗、被抢、被骗而生活无着、流落街头,并能够提供相关报案证明的人员;因务工不着无经济来源而露宿街头的人员;在站区街头流浪的少年儿童。
3.救助内容:区别不同情况,无偿为受助对象提供医、食、住、通讯联络和返乡乘车凭证等服务。
4.救助原则: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救助,按照属地首助、先救后助、自愿求助、分类施助的原则实施。
(1)站区执法人员、各督查组人员、网格员(长)、环卫工等在街头发现身体状况正常的救助对象,可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或直接送往站区救助亭。
(2)街头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对象,由站区公安、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送往市第八人民医院救治。
(3)街头发现有其它疾病的救助对象,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由值班人员拨打120,送至就近医院治疗。
(4)街头发现的智障流浪乞讨人员,由站区救助亭工作人员负责联系送往市救助站。
(5)街头发现露宿的零工人员,引导至二马路人才市场寻找工作。
四、职责分工
按照管委会值班制度和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建立领导逐级分包责任制,充分利用网格长(员)、辖区民警、行政执法队员等基层力量,及时排查站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并告知辖区商户、建筑工地工作人员,凡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劝其到站区救助亭接受救助,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救助。
相关单位(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站区救助亭。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及时接受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并接转至市救助站,做好受助人员食、宿、通讯等救助服务工作。
(二)公安部门。站区公安部门、交巡警负责告知、护送站区各路口、路面等执勤区域内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亭接受救助;对于市民拨打110求助的救助对象,要发挥民警到达现场快的优势,先期处置,就近护送,避免意外发生。
(三)环卫所。站区环卫工人在日常工作中,负责告知站区道路、人行天桥下、垃圾站附近等区域流浪乞讨人员到站区救助亭接受救助。
(四)编制人事处。引导露宿广场、地下停车场的零工人员至二马路人才市场,并开展临时救助。
(五)行政执法局。当班中队负责露宿点清理整治工作,凡发现符合救助服务的人员,及时引导救助。
(六)值班领导及处长。值班领导和处长负责每晚冬季救助专项工作,24点前组织执法局、救助站、公安等部门开展1至2次联合行动,确保站区无流落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残疾人、精神病人、妇女、儿童送至市救助站,其他人员送至站区救助亭或二七救助站点(京广路与康复前街交叉口西南角,电话:66036928)。需调用车辆护送的,由执法局安排一台执法车辆、一名司机、两名队员陪同护送。当班处长负责填写受助人员登记表,于第二天早九点前将报表报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28房间,电话:66768578)。
由站区冬季救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日常清查救助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救助和零工人员管理服务的意识,做好社会救助和零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是党委、政府提出的工作任务,是人民群众的客观需求,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确保救助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不出现露宿街面现象;确保不发生因救助不到位导致的非正常死亡事件;确保不发生治安、消防、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负面报道;确保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围绕各自主要工作任务,落实救助责任,密切配合,切实增强冬季救助工作的有效性。要建立24小时巡查机制,细化到格,明确到人,聚焦重点部位和重点行业,重点巡查,不留死角。
(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站区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常态化管理,防止时紧时松、时重时轻。对冬季救助工作发生问题的单位或部门,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及时与媒体沟通,做好此次冬季救助行动的宣传工作。倡导、动员社会力量和广大市民开展救助服务,引导和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及零工人员返乡或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