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4932/2015-0016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业务培训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0-26 | 发布日期:2015-10-3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我区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及低保、低收入、公租房申请工作,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保障性住房、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能够准确、高效、公平公正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经局研究,决定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5年10月30日——31日;
(二)地点:郑州市城北路9号崤山宾馆3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一)乡(镇)主管领导,民政科长、助理及工作人员;
(二)办事处主管领导、街政科长、助理及社区相关工作人员;
(三)民政局核对中心、低保工作人员。
三、培训方式
统一集中培训
四、培训内容
此次业务培训由孙善禄副局长主持,具体培训内容是:
(一)区民政局周局长对培训工作提出要求;
(二)区民政局孙善禄副局长对核对业务及低保、低收入及公租房业务提出指导意见;
(三)区民政局核对中心冯莲红主任做核对业务及公租房业务培训;
(四)低保科何莉红科长、东丽君、拜莉辉等人先后做低保及低收入业务培训;
(五)组织到局机关及相关单位观摩;
(六)分组讨论。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要提前安排好本单位相关工作,准时参加,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二)尤其有新调整的负责专项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请假;
(三)各单位务必重视此次业务培训任务。要通过培训,加强对政策的深入理解;通过培训,切实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通过培训,切实提高自身开展日常为民服务的业务水平及能力。
电话:67729113 邮箱:gcqmzjhdzx@163.com
联系人:李超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低保低收入及公租房 业务培训 通知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