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9242771X/2015-0007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高新区梧桐办事处 | 关 键 词:政务,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 |
文 号:梧桐党〔2015〕73号 | 成文日期:2015-11-02 | 发布日期:2015-11-0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部门、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工委研究,决定:
李艳萍同志任郑州高新区梧桐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郑州高新区梧桐办事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黄志强同志任郑州高新区梧桐办事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郑州高新区梧桐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小龙同志任郑州高新区梧桐办事处纪委监察室副主任;
王雨涵同志任郑州高新区梧桐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郑州高新区梧桐办事处金色嘉园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免去王铁林同志郑州高新区梧桐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