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官庙街道201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39094164/2016-0000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原区三官庙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1-09发布日期:2015-11-0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三官庙街道201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巩固、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持续改善我辖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针对往年冬季大气污染严重的特点,为减轻今年冬季污染程度,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针对冬季污染防治工作特点,突出减排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协同联动联防,下移监管重心,动员全民参与,舆论跟进宣传,严格奖惩机制,解决一线问题,通过分时段、有侧重地严管、严查、严惩、严考等严格防控措施,确保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冬防特别管控措施,确保城区PM10 和PM2.5两项污染物2015年年均浓度完成市定、区定目标任务,逐渐消除冬季极端重污染天气,稳步提高月度排名,让广大居民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更加洁净的空气。

三、工作措施

实施时间:从2015年11月1日起到2016年3月31日,组织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对我辖区实施冬季大气污染重点管控和全面防控。今年“冬防”工作以各类污染源管控为主,重点管控对象为扬尘、燃煤、工业、机动车尾气、低空面源五大类污染源,同时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一)防治扬尘污染

1.开展“全区清洁”行动。11月起,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全城清洁”行动。“全城清洁”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全面彻底清洗辖区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整治各类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二是对市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垃圾、杂物;三是对重点区域道路绿化带、树木、花坛及广场绿化区域实施冲洗降尘作业,减少植被积尘。

牵头单位:城管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2.治理施工工地扬尘。

(1)重点区域内施工工地严格按照“6个100%”标准要求,全部建成样板工地,有一项不达标的坚决停工整顿。

(2)辖区所有工地按照“6个100%”标准要求整治达标。

牵头单位:城建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3.治理道路扬尘。

(1)重点区域内每天对所有道路进行吸尘,视天气情况进行冲洗、洒水降尘。

(2)辖区主次干道全天候做好清扫、保洁,视天气情况进行、洒水降尘。

(3)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每周冲洗一次。

牵头单位:城管科

(4)辖区城乡结合部、国省道、干道连接线全部进行硬化。

牵头单位:城建科

  4.强化渣土车管理。

(1)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渣土车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证运输、带泥上路、沿途抛洒、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

牵头单位:城管科、交警二大队

(2)严禁渣土车驶入重点区域道路,合理规划渣土车行驶路线并报区大气办备案,对渣土车行驶路线进行跟踪保洁。

牵头单位:城管科

5.严控沙尘影响。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时,辖区全部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同时及时进行覆盖,加大洒水降尘力度。

牵头单位:城建科

    (二)防治燃煤污染

6.加强燃煤设施监管。严厉打击工业燃煤小锅炉、燃煤大灶,对辖区工业燃煤小锅炉、燃煤大灶进行排查,依法取缔。

牵头单位:城建科

7.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按照《郑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权利实施办法》规定,开展专项督查。坚决杜绝禁燃区内小饭店、流动商贩等经营性燃煤小炉灶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不符合规定的燃煤设施。

牵头单位:城管科

8.加强居民生活用煤管理,辖区内引导居民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不能改为清洁能源的,必须提高煤质,减少燃煤造成的污染;对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的适当进行补贴。

牵头单位:城建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9.严格监控煤炭质量。

(1)辖区用煤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劣质煤。

市民用煤全硫含量≤0.4%

牵头单位:经发办

发电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要使用全硫含量≤0.5%低硫优质煤。

牵头单位:经发办

(三)防治工业大气污染

10.优化发电、供热燃煤机组调度管理。发电供热燃煤机组要提前完成优质煤存储工作;科学制定供暖起炉和电力调度计划,减少机组启停频次,确保起炉过程污染物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经发办

11.加快工业企业工程治理进度。10月31日前,未完成《2015年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年度治理任务的工业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

牵头单位:城建科

12.推广工业窑炉和低负荷条件下运行燃煤供热锅炉的烟气循环工作,进行废气量减排,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牵头单位:城管科

13.加强工业企业运行管理。督促全区涉气工业企业将全年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定期停产检修时间安排在冬防期间;冬防期间污染防治设施确需维修的,一律采取停产维修方式。

牵头单位:经发办

14.与辖区重点大气排污单位签订“冬防”承诺书,督促各重点企业就“冬防”期间控制煤质、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确保达标排放、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减产减排等事项进行公开承诺,对违反承诺的依法定格处罚,实施停产治理。

牵头单位:城建科

15.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饭店油烟在线监测

(1)对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重点涉气污染源,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对其他涉气污染源,开展环保执法集中整治,重点加大监督性监测频次、现场检查频次,对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处罚。

(3)持续开展“十五小”、“新五小”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对排查出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建立台账,登记造册,依法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貌”等措施的标准拆除、关闭、取缔到位,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达到移送条件的,立即移送司法机关。对辖区存在的“十五小”、“新五小”未排查上报的,追究相关社区、村的责任。

(4)对重点区域一公里以内的规模以上饭店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规模以上饭店的油烟净化装置是否正常使用,油烟浓度排放是否达标

牵头单位:城建科、城管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四)防治机动车污染

16.黄标车不上路。严格落实黄标车禁行要求,11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禁止黄标车和无绿标车通行,对闯禁行的黄标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报废一辆。

责任单位:交警二大队

17.农用车不进城。对加大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规行驶行为的查处力度,禁止违规进城。

责任单位:交警二大队

18.重型车严控。

(1)加强对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型货车管理,明确通行时间,划定行驶路线。

牵头单位:交警二大队

(2)对确需进入市区的货车,凭有效期内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方可办理入市证。

牵头单位:交警二大队

(3)开展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冒黑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城建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19.油品严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对油库、加油站特别是非法售油点进行全面排查,对销售不符合标准汽、柴油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牵头单位:技术监督部门、工商部门

20.重点区域严管。强化重点区域交通管理和疏导,确保重点区域内道路畅通,不出现拥堵现象。

牵头单位:交警二大队

(五)防治低空面源污染

21.坚决防止城区焚烧垃圾。全辖区内严禁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和各类废弃物。

责任单位:城建科,各社区、村

22.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

(1)在辖区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场所未安装或安装但未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违法行为。

(2)禁止在辖区内非划定场地外露天烧烤食品,在划定的特定场地内露天烧烤食品,应当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

牵头单位:城建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11月初召开街道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冬防”工作。各科室、各社区(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冬防方案,对辖区冬防工作进行安排动员,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将压力层层落实到基层,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做到污染有人抓,问题有人管。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调度指挥。继续采取现场会、推进会、通报会、督办会等形式,加强阶段性指挥调度,研究解决阶段性问题,通报督查考核情况,反馈上周通报办结及问责情况。二是信息公开。公示各社区、村环境空气质量治理工作排名;每月公布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考核结果,对连续排名垫底的相关负责人按要求问责,形成高压严惩态势。

(三)加强督导督查。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三级督导机制,党政办、城管科和城建科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社区(村)开展专项督导,各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工业企业等治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城建科负责辖区内的日常督查。对未按期整改到位或被媒体曝光的,严格实施惩治措施。

  (四)营造舆论氛围。城建科负责宣传报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冬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冬防”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方便群众投诉,充分发挥“12345”市长热线和环保、城管、建设等部门举报专线作用,出台有奖举报方案,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限时查处和反馈,对重大举报案件实行公示制。各科室和各社区(村)要对照职责分工,加强舆论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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