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 索引号:005253963/2015-0005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键词:通知公告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1-16
  • 发布日期:2015-11-1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郑农办〔2015〕80号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农村土地流转
    规模经营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委:
      为及时摸清和掌握全市土地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决定开展一年一度的全市土地流转情况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内容
      调查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各类土地流转方式、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土地流转后规模经营、耕地流转收益、家庭农场经营、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等方面的情况。(详见附表)。
      二、调查统计方式和相关数据起止时间
      逐村民组、逐村、逐乡(镇、办事处)填写上报统计表,县(市、区)统一汇总后上报并附各乡(镇、办事处)数据。
      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情况统计汇总表中的指标,为2015年11月底前各地土地流转情况汇总;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新增情况统计表中的指标,为2014年10月15日至2015年11月底各地发生的情况,即2015年度新增数据。工商资本租赁农地情况统计表中填报的数据为2015年11月底前各地的情况汇总。
      三、上报时间和方式
      各县(市、区)的调查统计汇总结果,经当地农委主管领导签字后,务必于2015年12月10日前上报到郑州市农经站(含电子档)。
      四、相关要求
      各地要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统一按照市里设计的指标进行调查统计。对统计中的耕地面积、流转面积、土地流转去向等数据,要逐一核实,不得出现逻辑错误,不得敷衍了事,不得漏报、虚报、错报。凡因主观因素导致出现统计数据有误的,不得享受各类农业奖补政策。各地要弄清各项指标的含义,要注意各项指标的关系,分项指标之和应与总项指标相平衡。
      联系人:冀彬
      联系电话:0371-67185571
      电子信箱:zzsnjz@163.com

      2015年11月9日

     

    附件
  • 3. 郑州市工商资本租赁农地情况统计表 .xls
  • 2. 2015年郑州市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新增情况统计表 .xls
  • 1. 郑州市2015年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情况统计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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