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场照相的公告

索 引 号:005254528/2015-06689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业务信息/会计管理
发布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关 键 词:财政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1-13发布日期:2015-11-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场照相的公告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场照相的公告

作者:会计处 日期:2015-11-13 来源:郑州市财政局 点击率: 【收藏】 【打印】 【关闭】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进行现场照相的通知》要求,郑州考区从2015年第四季度开始,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场全面实施现场照相方式。现场采集的照片将作为从业资格证书专用照片,5年不允许变更。请广大考生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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