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786213728/2017-00128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二七区文电科关 键 词:组织
文    号:二七政办〔2015〕28号成文日期:2015-11-23发布日期:2015-11-2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11月23日       

 

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二七区委 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七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二七发〔2015〕2号),设立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取消指导全区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稽查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组织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拟订全区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年度区级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情况;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区级政府性基金;负责区本级及各乡办的财政资金的调度。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及申报工作。

(四)负责全区税源建设和服务。根据区级预算安排,协同税务部门,确定财税收入计划。

(五)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负责管理区级科技三项经费。

(六)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支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建设工作。

(八)拟订全区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管理区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指导政府投资的基建招投标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资金与财务管理。

(九)拟订和执行国家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执行国家国内、国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国债发行计划,拟订地方性规章制度及配套办法;组织参加政府外债的谈判与磋商,管理政府债务。

(十一)参与全区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拟订并监督执行住房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益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监督有关部门管理住房资金。

(十二)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负责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财政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务政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统战、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起草综合性政务材料和重要文件、报告;管理财政信息;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二)预算科

协调各征收部门做好组织财政收入工作,分析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拟订并执行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体制,贯彻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全区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批复全区各单位部门预算;负责全区各单位预算指标的审核、调整、下达;研究提出全区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预算管理工作;负责统计、汇总、上报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工作;承担与各个税局、区人大相关部门联络事宜。

(三)行财社保科

负责全区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保保障等部门预算经费的拨付和财务管理;提出对所管理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拟订财务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管理单位临时追加经费的审核、拨付、对业务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审批;协助预算科、国库科做好分管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审工作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区级科技研发资金、两免一补专项资金、校舍维修专项资金、各类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四)农业科

审核全区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开、扶贫等财政支农资金预算,会同主管部门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进行监督及跟踪问效,向上级部门申请农业专项资金。负责农委、粮食局、南水北调、商务局部门预算、决算审核,对预算单位经费进行审核和下达,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对部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负责村级转移支付(村级组织运转)资金测算、分配工作。负责粮食风险基金、区级地方储备粮的管理费用和贷款利息的审核、拨付工作。

(五)国有资产管理科

负责制定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规定,负责资产配置事项的审批,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审批;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用于经营的国有资产管理,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财政监督和会计科

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区执行情况;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调查研究全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全区财政法规、政策和资金、账户等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和重要财政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财政中心工作,组织全区财政系统开展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加强财政科研队伍建设,开展学术交流。

(七)国库科

负责全区财政收支预算的执行;贯彻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本级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资金的调度及专项资金的拨付;编制区级财政收支总决算,审核汇总区级部门决算;统一管理各类财政专户资金;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额度的下达;办理各项减免退税;负责编制财政收支旬报、月报;负责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研究和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公务卡执行制度;负责财政审计方面的工作。

(八)信息科

负责拟定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的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并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区财政网络,为区财政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和配置维护工作,规范全区财政网络的使用,并提供网络维护的技术力量和维修维护服务;负责保障财政系统“金财工程”的建设推进工作,建立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制定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并提供工程建设的技术力量和维修维护服务;按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财政业务应用系统,并对系统软件进行技术评审和推广应用;负责建设和管理内部网站,开发信息资源,为全区财政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规划指导全局计算机与网络等硬件设备及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瑰丽系统等软件平台的选型,承担网络系统建设技术方案的论证和审核工作;负责全局各种重大活动的信息采集工作。

(九)行政审批服务科

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负责各项行政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事项审批,承办上级部门委托办理的各项服务事项。

四、人员编制

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一)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职责分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同意后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任)、政策性安置、工资核定、社会保障手续。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区财政局凭入(减)编通知单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录用、聘用(任)、调配(任)手续办理经费核拨(减)和工资发放。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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