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二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郑州市二七区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786213728/2017-00123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二七区文电科关 键 词:组织
文    号:二七政办〔2015〕22号成文日期:2015-11-23发布日期:2015-11-2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二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郑州市二七区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二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郑州市二七区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11月23日       

 

郑州市二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郑州市二七区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二七区委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七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二七发〔2015〕2号),设立郑州市二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郑州市二七区物价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将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担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研究,制定中长期规划,根据规划搞好年度需求总量的平衡与衔接。参与制定和实施区产业政策总体规划及产业结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产业政策。

(二)负责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其他投资)计划,合理确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资金来源、资金投向;研究提出投资和建设项目的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负责审批和上报省、市发改委管理的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及企业自筹资金建设项目。

(三)负责安排和下达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做好省、市政府委托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

(五)负责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人口、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社会事业发展计划等工作;协调国防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六)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七)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全区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监督管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各类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九)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

(十)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一)指导全区专业统计基础工作、部门统计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做好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二)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培训、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三)建立并完善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做好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四)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及价格法规;依法实施政府限价、调价备案等价格干预和紧急价格措施,稳定市场价格,促进经济发展。

(十五)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务政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统战、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政务信息、档案资料管理、计划生育、信访、科技、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单位编制、人事、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法规科

负责组织各项发改统计法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检查处理违法案件;负责全区统计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制定统计规章制度,审查民间、部门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全区统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协调基层统计基础建设。

(三)综合科

负责汇编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经济形势,提出计划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改进措施;负责农村经济发展、工业、能源、交通事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财经事业发展及高科技产业发展战略和措施研究。

(四)投资科

负责汇编全区固定资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下达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审批上报省、市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及企业自筹资金建设项目;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的审核和审批;负责确定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选定及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

(五)核算科

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负责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分析,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资料;负责统计新闻宣传。

(六)统计科

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各项统计工作;执行国家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报表及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各类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开展统计咨询;负责对基层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七)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对权限内企业项目备案、审核。

四、人员编制

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一)核定区物价局行政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区物价局内设办公室、综合科。

(二)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负责研究提出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区计划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配合,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省、市人口发展规划确定的有关任务。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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