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32X/2015-00112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价格,收费 | |
文 号:郑价审函〔2015〕79号 | 成文日期:2015-11-12 | 发布日期:2015-11-30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发改委:
你局《关于核定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热力出厂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1195号)文件精神,按照合理补偿成本、维持正常生产、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考虑郑州市现行热力出厂价格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经研究,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的热力出厂价格(试行)为供集中供热企业(介质为高温热水)每吉焦37元;供其它(介质为蒸汽)每吉焦42元。
此价格自2015年采暖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3月15日止。
郑州市物价局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