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司法局召开“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会

  • 索引号:005252717/2015-0008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司法局
  • 关键词:政务,会议,重要会议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2-03
  • 发布日期:2015-12-0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登封市司法局召开“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会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安排部署全市“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任务,12月2日下午,登封市召开全市“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会议。登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老康、党组副书记王义民、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董洋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席遂兴主任主持召开。市直有关部门等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我市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董洋对此次宪法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最后,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老康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全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对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将产生深远影响。开展好今年国家宪法日的普法宣传活动,既是一次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展示普法工作成绩、推动“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深入实施的有利时机,更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法治登封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他强调,各级单位要抓好“责任、任务、落实”六字方针,认真做好此次宪法日宣传活动,并充分利用“登封普法”微信公众号做好全市公务员干部宪法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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