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71380004/2015-00037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法院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12 | 发布日期:2015-12-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机构职能
负责实验区内案件审判工作,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目前,实验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设置方案正在审批当中,因此尚未直接办理各类案件。辖区内普通一审案件分别暂由新郑市、中牟县、管城回族区三个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是:民商事、执行案件由新郑市人民法院、中牟县人民法院按照原区域管辖,刑事、行政案件由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办公地址
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中段云鹤食品厂对面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86198366
传 真:0371-86198366
(四)领导分工
尚未确定
(五)机构设置
审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