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索 引 号:071380004/2015-00037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下设机构,法院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12发布日期:2015-12-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法院

(一)机构职能

负责实验区内案件审判工作,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目前,实验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设置方案正在审批当中,因此尚未直接办理各类案件。辖区内普通一审案件分别暂由新郑市、中牟县、管城回族区三个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是:民商事、执行案件由新郑市人民法院、中牟县人民法院按照原区域管辖,刑事、行政案件由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办公地址

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中段云鹤食品厂对面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86198366

传    真:0371-86198366

 

(四)领导分工

 尚未确定
 

(五)机构设置
  

 审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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