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696/2015-000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2015年第21号(总第32号) | 成文日期:2015-12-17 | 发布日期:2015-12-17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公告)
2015年第21号(总第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和郑发〔2014〕19号、郑办〔2014〕19号文件、《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费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财监〔2014〕10号)及《关于印发我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审计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审办〔2014〕17号)的规定,郑州市审计局对市直和县市区共计70个预算单位开展了专项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检查的组织形式和基本内容
(一)组织形式
市审计局成立了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印发了《郑州市审计局对会议活动费、“三公经费”“小金库”、楼堂馆所建设及正版软件应用进行专项审计的通知》(郑审〔2014〕64号)和《实施方案》,2015年1月20日,组成36个审计组对全市70个预算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
(二)主要内容
本次专项审计的内容主要是:2014年度会议费、培训费和因公出国(境)、公务招待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等“三公”经费的预算决算支出情况、是否存在“小金库”、楼堂馆所建设及正版软件应用情况,以加强资金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查清被审单位是否存在“小金库”,查明被审单位是否违规新建、改扩建或以其名义进行楼堂馆所建设,以及正版软件的预算编制、采购和管理情况。重点关注“三公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严肃查处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支出等问题,督促各单位强化整改,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二、审计的总体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经审计,全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及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强化“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管理,各单位的支出明显减少。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2987.11万元,实际支出3186.59万元,为当年预算的106.68%,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1025.81万元,下降2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70.03万元,实际支出279.79万元,比上年减少11.56万元,下降3.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959.61万元,实际支出2436.28万元,比上年减少335.53万元,下降12.1%;公务接待费预算757.47万元,实际支出470.52万元,比上年减少678.72万元,下降59.06%);会议费预算963万元,实际支出610.16万元,为当年预算的63.36%,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838.02万元,下降57.87%;培训费预算1065.14万元,实际支出964.76万元,为当年预算的90.58%,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359.88万元,下降27.17%。但审计发现:部分单位会议活动费、“三公”经费控制不严,超预算;会议活动费、“三公”经费列支其他会计科目,决算支出不真实;会议费和接待费支出所附原始凭证不齐全,缺乏真实性;个别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的规定;部分单位公车运行费用大,借用车辆;部分单位未实行政府采购,市一、二级预算单位部分存在操作系统、杀毒软件非正版的情况等问题。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70个预算单位提供的2014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运行基本有效,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各单位能够从严控制会议支出,避免奢侈浪费。但在公务车辆购置和运行费用方面、“三公经费”的预决算管理以及公务卡强制结算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今后进一步加强管理。
本次审计未发现“小金库”和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部分单位存在使用非正版软件和未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办法等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对70个预算单位审计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24个单位会议活动费、“三公”经费控制不严,超预算支出205万元。
(二)26个单位将会议活动费、“三公”经费列支其他会计科目284.1万元。
(三)33个单位会议费和接待费支出所附原始凭证不齐全189.54万元。审计发现,一些单位的会议费支出缺少会议预算、会议通知、人员签到记录,会议承接单位的费用结算明细单等;招待费支出缺少接待公函、接待事由、接待和陪同人员、分次招待结账明细等。
(四)19个单位资金支付审批不严格,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的规定,现金结算65.92万元。
(五)9个单位超范围列支相关费用225万元。
(六)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方面。26个单位超编制、超标准11辆、借用27辆、未计固定资产4辆、未过户7辆。
(七)6个单位存在个别物品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现象。
(八)21个单位存在部分操作系统、杀毒软件非正版等情况。
(九)20个单位存在采购物品无明细、往来款项长期不清理以及会议活动费、“三公”经费预算不细化等问题。
五、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郑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处理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主要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管理,注重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强化廉政建设。
2.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费和“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决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加强软件资产的管理,合理安排软件采购资金预算,安装使用正版软件,制订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办法,保障信息安全。
4.清理与其他单位互借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运行费定额标准。
六、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中,部分单位“边审边改”,从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执行上下功夫,规范并强化支出管理力度。截至目前,各单位对存在问题已基本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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