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6052197/2015-0003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粮食管理中心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 文 号:郑上粮〔2015〕9号 | 成文日期:2015-12-18 | 发布日期:2015-12-18 |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区政府:
根据财建〔2005〕363号《关于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从企业剥离的通知》要求,各地将粮食财务挂账贷款从企业剥离,集中到当地粮食局,上街区剥离数为2610万元, 2011年3月8日,中央财政拨入我区新增粮食财务挂账消化资金2138万元,上街区剥离的新增粮食财务余额减至472万元。
对2610万元的挂账本金在2006年元月1日至2011年3月8日发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承担50%。2011年3月8日中央财政补贴还贷后不再下拨利息,所产生的利息,由区财政全额承担。截止2015年11月末财政尚欠补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559万元。因此申请区政府拨付50万元新增财务挂账利息,完成农发行今年收息工作。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