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696/2015-0003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2015年第25号(总第36号) | 成文日期:2015-12-21 | 发布日期:2015-12-21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公告)
2015年第25号(总第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12月14日至2015年9月30日,郑州市审计局对郑州市数字城市办公室组织建设的郑州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是市信息集散中心枢纽项目,是市政务信息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数字郑州市首要任务,项目建设由郑州市数字城市办公室组织实施。该项目投资计划2864万元,其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建设地址是郑州市档案馆新馆第8、9层。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在项目财务收支方面,财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各项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方面,按照规定办理了有关立项审批手续,对主要工程施工和监理进行了公开招标;但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未经审批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未按规定编制初步设计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经审批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表现是实际项目建设中,在总体概算不变的情况下未经审批,建设内容发生了变更调整。其中硬件设备购置和软件购置项目较原批准概算增加,其他建设内容相应发生了变更减少。
(二)未按规定编制初步设计。主要表现是未按规定依照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并报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主要表现是未按规定报市建设或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进行技术性审查。
(四)工程造价不实。该项目工程结算审减工程价款131万元,审减率4.5%。审减原因主要是工程量计算有误、定额子目套用不当、个别项目重复等。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和资金的预算、控制工作,依法、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二)为全面加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制定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办法及管理制度,并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
五、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建设单位正按审计要求期限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