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97863874/2015-00057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税务/业务信息/减税降费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国家税务局 | 关 键 词:税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3 | 发布日期:2015-12-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厅
(二)承诺时限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三)办理流程
纳税人报送资料种类齐全,填写内容完整,签章齐全规范的,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并办结,同时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签字盖章后返还纳税人一份;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