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卷归档制度

索 引 号:750734572/2015-0002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档案/档案管理
发布机构: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档案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4发布日期:2015-12-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立卷归档制度

1、为了确保各项文件材料完整无缺,提高案卷质量,根据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机关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属于立卷归档的范围。具体范围按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应当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需交统一保管,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4、立卷整理的文件材料一般在第二年内(一般六月前)向档案室归档。

5、归档的案卷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6、规定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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