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7354/2015-00022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惠济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5 | 发布日期:2015-12-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意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规范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农民负担违法案件;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农业产业化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发展;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集群,指导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定期监测评估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特色农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