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区经济发展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68177676X/2015-00001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5发布日期:2015-12-2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航空港区经济发展局机构职能 根据《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问题的通知》(郑编[2013]53号)和《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郑编[2013]60号)精神,设立经济发展局,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管委会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经济发展局(安监局)设6个内设机构:综合处、发改处、工信处、统计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科技处。

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目录,统筹产业布局;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工作;负责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审批、核准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投资项目;负责价格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知识产权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制定和考核;负责指导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工作;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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