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17531360/2015-00002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5 | 发布日期:2015-12-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二)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办事处辖区内顺利完成;
(三)讨论决定本办事处建设、管理、服务、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办事处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干部人事、人民武装、统战、老干部、党工委、信访和群团等工作;
(五)适应实验区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和做好党建工作。
(六)积极开展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负责办事处行政管理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商、税务、物价、劳动力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
(九)根据办事处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卫生、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
(十)负责办事处服务、计划生育、民政福利等社会保障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震和抢险救灾、科技普及、教育和卫生服务等工作。